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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前临碧波荡漾的湘江,后倚秀如琢玉的岳麓山,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称。
学校办学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办的岳麓书院,是中国同址办学时间最长的高等学府,历经千年变迁,弦歌不绝,始终保持文化教育的连续性,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生动缩影和世界高等教育的罕见奇迹。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正式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全国16所国立大学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的李达担任第一任校长,毛泽东亲笔题写“湖南大学”校名。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调研,对学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给予高度评价,提出了岳麓书院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重大科学论断。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传道济民、爱国务实、经世致用、兼容并蓄”的教育传统,积淀了以校训“实事求是、敢为人先”、校风“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核心的湖大精神,培育和熏陶了以王夫之、陶澍、魏源、贺长龄、曾国藩、左宗棠、郭嵩焘、谭嗣同、黄兴、蔡锷、杨昌济、毛泽东、何叔衡、蔡和森、邓中夏、李达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彪炳史册的杰出人才。师生中涌现出39位学部委员和“两院”院士,“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成为学校人才辈出的生动写照。
学校下设27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形成了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社会学科独具特色、生命医学学科兴起、新兴交叉学科活跃的学科布局。拥有本科专业7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1000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建有2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4项,获批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4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获“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金奖8项。学校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海外13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招收来自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
学校现有教职工4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余人,院士21人(含双聘),国家级特殊人才7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教育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创新团队9个。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科技成果突出。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6个(含共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3个、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3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6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十三五”以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6项(牵头1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奖9项。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获批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学校运营管理的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是第三家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天河新一代超级计算机系统双精度浮点峰值计算性能达200P Flops,算力水平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为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2000余家用户提供高性能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服务。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位于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校园占地面积24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典雅厚重的古建筑群与时尚新锐的新建筑体交相辉映,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深度融合,被誉为“中国最诗情画意的高校 ”。
“麓山巍巍,湘水泱泱,宏开学府,济济沧沧;承朱张之绪,取欧美之长”,从古代书院到近代学堂再到现代大学,湖南大学坚持追求卓越,始终处在中国高等教育的第一方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湖南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根中国大地,矢志一流目标,为把湖南大学早日建成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培养更多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进。
高舍梓 | 徐千里 | 戴彦 1960.8-1966.9 |
张健 心小组组长、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第一书记、书记 1970.5-1982.6 | 杨世杰 | 赵里生 1985.12-1993.8 |
刘光栋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书记1993.8-2000.4 | 刘克利 | 蒋昌忠 |
邓卫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书记2018.6- |
符定一 | 宾步程 | 杨茂杰 |
李待琛 | 雷铸寰 | 任凯南 |
胡元倓 | 杨卓新 | 曹典球 |
胡庶华 | 黄士衡 | 皮宗石 |
李毓尧
| 易鼎新 | 余志宏 |
李达 | 柳士英 | 朱凡 |
张健 | 成文山 | 翁祖泽 |
俞汝勤 | 王柯敏 | 谷士文 |
钟志华 | 赵跃宇 | 段献忠 |
机构名称 | 挂靠单位 |
督查督办办公室 | |
法律事务办公室 | |
档案与校史馆 | |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 | |
党委组织部(党校) | |
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 | 教育舆情研究中心 |
党委统战部 |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人民武装部 |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 |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
党委巡察办公室 | |
党委保卫部(处) | |
政策研究室 | |
机关党委 | |
教务处 | 现代工程训练中心 |
艺术教育中心 |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
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
研究生院 | 卓越工程师学院 |
发展规划办公室(重点建设办公室) | |
科学技术研究院 |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
科学技术协会 | |
定点帮扶办公室 | |
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湖南大学工作办公室 | |
重大科技平台工作办公室 | |
社会科学处 | |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人才工程办公室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 留学中心 |
计划财务处 | |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审计处 | |
招标与采购中心 | |
离退休处(党委) | |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 分析测试中心 |
基本建设处 | |
科创港校区建设办公室 | |
房产管理处 | |
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 |
校友工作办公室 | |
发展联络处(教育基金会) | |
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党委) | |
财院校区管委会(党工委) |
2001年12月19日,湖南大学五届一次教职工暨十一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实事求是,敢为人先”为校训,以“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校风。这一校训、校风体现了“千年学府、百年名校”的办学传统特色,对于发展和创造湖南大学的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释义
“实事求是”指立足现实,夯实基础,追求真理,脚踏实地。
“敢为人先”指着眼于未来和长远,敢于竞争、敢于创新,走特色发展的道路,努力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
“实事求是,敢为人先”作为一个整体,二者的关系是:“实事求是”是“敢为人先”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建设和发展湖南大学的基础。“敢为人先”是“实事求是”的目标指向,也是建设和发展湖南大学的途径和手段。
缘由
(1)“实事求是”,语出《汉书•河间献王传》。1917年,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湖南大学前身之一)迁入岳麓书院旧址,校长宾步程将“实事求是”作为校训,制匾悬挂于讲堂。千百年来,从岳麓书院到湖南大学奉行的“务实”精神,就集中体现在“实事求是”之中,充分体现了学校教育传统和治学理念,成为湖大文化与精神最宝贵的特质。
(2)毛泽东同志在1916年至1919年间曾多次寓居岳麓书院半学斋,“实事求是”对他的思想形成产生过较大影响,最终将“实事求是”由学风用语上升到哲学高度,作为概括党的思想路线的哲学用语。加之它又是中央党校的校训,已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但作为校训却始于我校,故仍将其作为我校校训,其激励作用显而易见。
(3)“敢为人先”是湖湘文化的精髓,岳麓书院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将“敢为人先”列为校训,体现了我校对优秀传统的弘扬。
(4)湖南大学要实现创建“国际上有影响的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改革创新,这得到了广大师生的普遍赞同。
2001年12月19日,湖南大学五届一次教职工暨十一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实事求是,敢为人先”为校训,以“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校风。这一校训、校风体现了“千年学府、百年名校”的办学传统特色,对于发展和创造湖南大学的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释义
博学,即“博于问学”,要求师生在治学上要广博、深远,善于在知识的瀚海中丰富自己。
睿思,即“明于睿思”,要求师生在博学的同时,积极思考、善于思考、深入思考,达到思维的深刻性、独立性、创造性和开放性。
勤勉,即要求学生“学而不厌”,提倡的是一种勤奋刻苦、努力向上的奋发精神。同时,也要求教师要 “诲人不倦”,爱岗敬业,潜心学术、乐于奉献。
致知,即要求师生“格物致知”学以致用,知行统一,达到“明德”、“明理”的目的。
缘由
博学,是岳麓书院注重博学之、审问之的教学特色。
睿思,体现了岳麓书院教育传统中重思考的特色和要求。
勤勉,是岳麓书院学规中的主要要求。
致知,体现了岳麓书院“务实行”、“重践履”的治学传统和湖湘文化“坚定德性、明习时务”的特色。
2001年12月19日,湖南大学五届一次教职工暨十一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实事求是,敢为人先”为校训,以“博学、睿思、勤勉、致知”为校风。这一校训、校风体现了“千年学府、百年名校”的办学传统特色,对于发展和创造湖南大学的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释义
博学,即“博于问学”,要求师生在治学上要广博、深远,善于在知识的瀚海中丰富自己。
睿思,即“明于睿思”,要求师生在博学的同时,积极思考、善于思考、深入思考,达到思维的深刻性、独立性、创造性和开放性。
勤勉,即要求学生“学而不厌”,提倡的是一种勤奋刻苦、努力向上的奋发精神。同时,也要求教师要 “诲人不倦”,爱岗敬业,潜心学术、乐于奉献。
致知,即要求师生“格物致知”学以致用,知行统一,达到“明德”、“明理”的目的。
缘由
博学,是岳麓书院注重博学之、审问之的教学特色。
睿思,体现了岳麓书院教育传统中重思考的特色和要求。
勤勉,是岳麓书院学规中的主要要求。
致知,体现了岳麓书院“务实行”、“重践履”的治学传统和湖湘文化“坚定德性、明习时务”的特色。
1986年,为纪念岳麓书院创建1010周年和湖南大学定名60周年,湖南大学专门设计了校徽。设计者为湖南大学1983级造型设计学生林伟,指导老师为陈涛。
校徽以岳麓书院正门为中心,以岳麓山为背景,象征着湖南大学这所“千年学府、百年名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深厚。中心圆的上方是毛泽东同志1950年8月20日亲笔题写的“湖南大学”校名,下方为校名英译“Hunan University”。正下方的飘带上两组数字“976”和“1926”,分别为岳麓书院创建和湖南大学定名的时间。两侧共有十四瓣枫叶,代表当时(1986年)全校设立的14个系。
湖南大学校歌确立于1933年,由我国著名教育家、湖南大学原校长胡庶华先生作词,著名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先生作曲。
歌词为:"麓山巍巍,湘水泱泱。宏开学府,济济沧沧。承朱张之绪,取欧美之长,华与实兮并茂,兰与芷兮齐芳。楚材蔚起,奋志安攘。振我民族,扬我国光。"
校歌歌词简洁典雅、内涵深远,旋律激昂优美、大气磅礴,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湖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秉承千年学府传统、发展学校文化的结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词作者胡庶华(1886-1968),湖南攸县人。近代著名教育家、冶金学家。1911年京师译学馆德文班毕业。1913年赴德国留学,1920年毕业于柏林工业大学,获铁冶金工程师学位。1922年回国,先后担任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教授、事务主任,武昌大学教授、代校长,江苏省教育厅厅长、同济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大学等大学校长。解放后,历任冶金部专员、北京钢铁学院教授兼图书馆馆长等。胡庶华毕生尽瘁高等教育事业,尤其是 "五莅湖大,三任校长",前后达12年之久,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曲作者萧友梅(1884—1940) ,广东中山人。近代音乐教育家、作曲家。1901年赴日本,先后在东京高等师范附中、东京音乐学校学习声乐、钢琴及在东京帝国文科大学攻读教育学。1912年10月,赴德国莱比锡大学及莱比锡音乐学院留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20年归国后任北京教育部编审员,兼并任高等师范学校附设实验小学主任,并创设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体专修科,后接受蔡元培的邀聘出任北京大学哲学系讲师和音乐研习会导师。1922年任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教务主任。1923年北京国立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成立,兼任系主任。1927年11月在上海参与建立我国最早的一所高等音乐学府——国立音乐院,初任教务主任,次年任院长。1929年该院改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他任校长直至病逝。萧友梅是我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开拓者,培养了冼星海、贺绿汀、李焕之等一大批杰出的现代早期音乐人才;同时在音乐创作上也有显著贡献,共创作了《卿云歌》(北洋政府时期中国国歌)、《问》、《南飞之雁语》、《五四纪念爱国歌》、《国耻》等一百余首歌曲及其它体裁作品。
部分歌词注释:
1.泱泱:泱,水面广阔。泱泱,水势浩瀚的样子,比喻气魄宏大。《诗•小雅•瞻波洛矣》:"瞻波洛矣,维水泱泱。"宋•范仲淹《严先生祠堂记》"云山苍苍,江水泱泱。"
2.朱张:指朱熹和张栻。南宋乾道三年(1167),著名理学家朱熹到访岳麓书院,与山长张栻(即院长,时称山长)讨论《中庸》之义,开书院不同学派会讲之先河,为书院历史上有名的"朱张会讲"。
3.楚材:岳麓书院大门有联:"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湖南春秋战国时属于楚国,意思是说楚国(特指湖南)人才众多,而书院尤为兴盛,是岳麓书院千年以来人才辈出的真实写照。上联出自《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虽楚有材,晋实用之",下联出自《论语•泰伯》:"唐虞之际,于斯为盛"。
4.蔚起:蓬勃兴起。蔚,草木茂盛,茂盛,荟聚,盛大。《广雅•释训》"蔚蔚,茂也。"
5.安攘:谓排除祸患,使天下安定。明•唐顺之《阅视军情首疏》:"恳乞天恩,差官共图安攘,以保万事治安。" 明•陈子龙《酬吴次尾》:"由来安攘发明王,莫学纵横事盟主。"
MP3下载:
湖南大学校歌标准版.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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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是中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创建于北宋,历元明清各代兴学不辍,1903年改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改国立湖南大学。目前,岳麓书院是湖南大学的二级学院,绵延千年的教育、学术文化与研究传统在此赓续。从岳麓书院到湖南大学的历史演变,是中国高等教育从传统走向现代的生动缩影。 北宋开宝九年(976年),潭州太守朱洞创建岳麓书院。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宋真宗颁书赐额。南宋时,张栻主持教事。期间朱熹自闽来访,与张栻论学,史称“朱张会讲”,首开书院会讲先河。元明时期,书院屡有兴废。至明中后期,阳明心学和明代实学相继兴起,书院亦成其光大之所。至清代,书院又成为实学与考据学研究、传播的重要基地。 从宋代“道林三百众,书院一千徒”,到清代“中兴将相,十九湖湘”,从岳麓书院到湖南大学,经世致用、实事求是、开放自由、兼容并蓄的治学精神代代流传,先后涌现出王夫之、陶澍、魏源、贺长龄、曾国藩、左宗棠、郭嵩焘、谭嗣同、黄兴、蔡锷、杨昌济、毛泽东、何叔衡、蔡和森、邓中夏、李达等深刻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风云人物。 |
目前,岳麓书院已经形成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格局,拥有中国史、哲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史、哲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史、哲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文物与博物馆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历史学、哲学2个本科专业,承办湖南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 岳麓书院现设有历史学系、哲学系(宗教学系)、考古学系3个教学机构;入选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2011协同创新平台“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获批湖南省重点研究基地(机构)4个(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国四库学研究基地、书院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湖南省重点学科1个(中国史);拥有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人文高等研究院、岳麓书院国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10余个。现有专职教师80余人,其中教授30余人、博士生导师20余人,多人入选人才计划名录。 近年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5项、重点项目7项、一般及青年和后期资助项目39项;获国家重大学术文化工程项目1项;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1项;获教育部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近五年获教育部一般及青年和后期资助项目15项;获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作品1部;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人文社会科学)8项;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自 2009年开始,岳麓书院根植中国传统,实施独具特色、多维融通的“书院制” 育人模式,获得高等教育(本科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岳麓书院与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汉堡大学、海德堡大学、伦敦大学、巴黎高等研究实践学院等20多所海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还通过举办“全球华人国学大典”“岳麓书院讲坛”等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500多场,获得千万人次关注和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考察调研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情况。总书记提出了岳麓书院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重要命题和论断,并对“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做出了新时代的解读。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坚持与中华优秀历史文化相结合。他深情地表示对岳麓书院一直心怀牵挂,对岳麓书院在中华文化传承中的地位和影响很有感触。总书记关于岳麓书院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岳麓书院的历史地位提升到了新高度,把岳麓书院的历史文脉推向了新时代。 新时代,新发展。岳麓书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湖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扎根中国大地深入发展“岳麓书院模式”,努力推动书院全面现代复兴,早日建成为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文化地标。 |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坐落在美丽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金融黄埔”的美誉。金融学科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批重点建设学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金融学科与统计学科是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主要支撑学科、学校“双一流”建设的主要支撑学科。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学历层次较高、年富力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34人、专职教师111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44人、博士生导师28人,教师队伍中84%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72%的教师有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经历。学院教师中,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3人,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6人,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2人,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5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2人,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3人。
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点;拥有金融学、保险学、应用统计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精算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六个本科专业(方向),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一博士后一体化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金融学、保险学、经济统计、统计学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其中,金融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湖南省“十二五”、“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金融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拥有1名全国教学名师、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6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互联网+国赛金奖;建有1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全国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3本全国规划教材、3门全国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双语示范课程。获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国际金融课程获得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在2022年软科金融专业排名中,金融学专业位列第9名。
学院现设有货币金融、应用金融、金融工程、保险精算和统计学5个教学系。拥有湖南大学金融发展与信用管理研究中心、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湘江中心、湖南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湖南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等一批研究机构。
近年来,学院不断凝练学科方向,培育科研团队,科研实力显著提升。学院老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攻关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课题100多项,在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The Annals of Statistics、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金融研究、管理科学学报、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中国农村经济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300多篇。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中国金融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等多个奖项,学院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两会提案方式为国家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先进的教学理念,多元化的教学模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高级金融和统计人才。目前,学院在读本科生16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博士研究生100余人。是国内高校金融与统计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法学院位于学校南校区,是学校重点支持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之一。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的时务学堂,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誉。后历经湖南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湖南法政学堂、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学定名即设法科。1945年设立法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系)。延至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院系大调整至中南政法学院前,湖南大学皆系全国法学教育的重镇之一。
改革开放后,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招收法学本科生,1992年成立法律系,1995年获批经济法学硕士点;1998年原湖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招生。2000年,原湖南大学与原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湖南大学。2000年6月以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和原湖南大学法学专业为基础恢复组建法学院,同年获批刑法学、民商法学硕士点。2001年,经济法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2002年,获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硕士点;2003年,获批法律专业学位(JM)硕士点;2005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经济法学博士点。2009年,获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同年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合并组建成立新的法学院。2018年,法学学科被确定为国内“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2019年3月,公共管理学科与政治学学科从法学院分出,法学院重张启航。2019年,法学专业顺利入选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为A级。
学院现有全职教师70多人、非全职工作型教师(含兼职研究生导师)80余人、非全职顾问型教师30多人,其中全职教师中教授20人、副教授30人、助理教授(讲师)20多人,海外名校博士毕业的教师占近四分之一。教师中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人、全国学科研究会副会长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1人、全国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1人、CCTV年度法治人物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芙蓉学者奖励计划”1人。“十三五”以来,学院教师获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2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及国际顶级综合性期刊发表诸多高水平成果。
学院具有从法学学士到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的完整法科人才培养体系。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涵盖法学全领域,并招有海外留学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设“法本法硕”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法本法硕” 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特设纪检监察、检察理论与实务、知识产权方向。
学院拥有省(部)设、校设科学研究平台以及院设自由(交叉)科学研究平台,“国家腐败预防与惩治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智库索引”、“省级特色智库”,“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专项支持。此外,还建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南)基地、湖南律师教育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干部培训中心等机构。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凝练成理论法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事法学、经济法与金融法学、国际法学以及数理-计量法学、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廉政法学等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学术成果。
学院建有虚拟仿真实验室、多功能报告厅、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室、湖南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等完备的教学、科研设施;出版有《湖湘法学评论》期刊、《岳麓法学评论》集刊、“岳麓法学文库”;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我国香港、台湾、澳门等著名高校间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推动学生到世界著名高校进行交流,或联合培养、攻读学位。
长期以来,学院秉承“传道济民、经世致用”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托湖湘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千年学府”的办学传统,湖南大学的法学教育已经迈上复兴之路,必将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湖南大学教育学科历史悠久,1929年省立湖南大学期间设立教育系,1939 年在国立湖南大学期间改名为哲学教育学系。1949年国立师范学院并入湖南大学,组建成立教育学院。著名教育学家、心理学家梁培德、杜元载、熊铭青、黄子通、钱慰宗、罗敦厚、刘行骏、刘亦常、吴绍熙、黄如今、陈孝禅等曾在此执教。1953年院系调整时,教育学科调离湖南大学。1980年恢复教育科学研究,1981年成立高等教育研究室,1987年更名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6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
学院于1998年获得“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2003年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得“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综合性大学中第一批具备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单位。2013年获得“教育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授权资格,2023年正式招收“教育决策与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
学院坚持学术立院,以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全力打造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战略研究中心和中小学校长培育高地。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获批国家级科研课题1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项;在《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Oxford Review of Education》《High Education》等国内外重要期刊(校定A类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1门,3篇案例入选全国教育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1篇入选省级优秀教学案例;2篇决策咨询报告被教育部采纳。
教师队伍小而精、结构合理。专任教师21人,其中教授7人、岳麓学者3人、入选“湖湘英才”1人。现任教师100%具有博士学位,多数毕业于海内外名校,85%以上的教师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现有在院全职博士后5人、硕士生300余人。近五年来,共有50余名学生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中心研究生学术论坛、全国高校高等教育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上获奖,6篇论文被评为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攀升。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率均为100%。
学院在教育质量与评价、有效教学、教师教育、高等教育管理等方向形成了研究特色和优势。设有“湖南省教育评价研究中心”“湖南省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中心”等省级研究中心,是湖南省首批高等教育研究基地之一,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为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院主编的《大学教育科学》为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和《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影响力指数(CI)在教育类288种期刊中排名第26位。
目前,学院正依托湖南大学“千年学府,百年名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学科优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实力和咨询服务能力,努力把本院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开放式的研究型学院。
湖南大学体育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体育学院脱胎于学校长期办学的体育教育传统。
1897年,由岳麓书院改制的时务学堂开启了岳麓山下的现代大学办学,将西式体操、步式列为当时的体育课程。
1926年,杨昌济等先贤在延续时务学堂、湖南高等学堂办学的的基础上建立湖南大学,一直坚持“强国强种”、“文武并重”的理念开展体育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湖南大学设体育系,开展体育专业教育。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湖南大学停止体育专业办学,先后设立了体育教研组、体育教研室,列入基础课部,实施“劳卫制”体育教育。
1985年,体育(教学)部从学校原基础课部独立,成为学校二级部门。
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湖南大学,确立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的办学思路。2003年2月,在原体育(教学)部的基础上,体育学院成立。
体育学院曾先后开办社会体育、运动训练本科专业,并开展研究生培养,获得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随着学校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作为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体育学院定位逐步调整为公共体育教育为主,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支撑,同时保持了教育学科下的体育教育研究生培养。
体育学院现设有课程建设与教学中心、群体运动中心、竞技运动中心、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中心、场馆管理中心、研究生培养中心、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室,主要承担学校公共体育教学、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学生运动队建设、体育场馆运行管理以及体育教育研究生培养等任务。
体育学院现有教职工72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博士10人。专任教师中含教授3人,副教授26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3人;国际健将2人,国家健将9人;国际裁判2人,国家级裁判8人。近5年来,学院获得立项国家级社科重点课题等4项、部省级课题30余项,出版教材、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体育学院承担公共体育教学任务,深入开展课内外一体化改革,面向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开设篮球、排球、气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垒球、田径、游泳、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瑜伽、形体、水中健身操、蹼泳、跆拳道、拳击、散打、民族传统体育、健身跑、定向越野、极限飞盘、攀岩、自行车、围棋、体育保健、足球文化欣赏、运动人体与健康、体育运动安全、电子竞技等公共体育必修课26门、通识选修课7门。建有《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民族传统体育》2门省级一流课程和《气排球》、《极限飞盘》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近年来,学院组织编写了《大学体育教程》等系列公共体育教材和新型数字化体育教材,教师多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
体育学院承担学校竞技体育工作任务,先后建设田径、篮球、定向越野(2016年停办)、足球等4支高水平运动队,常设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散打等10余支校园运动队。每年参加省级以上体育赛事,多年来获得国际国内赛事奖牌600余枚(金牌300余枚),曾获得第9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总冠军等。
体育学院承担学校群众体育工作任务,建立了校内三级体育赛事机制,全年开展综合运动会和20余项赛事,参赛学生20000余人。春季“世界定向日”校园定向越野赛和新生定向越野赛规模数千人,已成为影响深远的品牌赛事。学院日常指导全校28个学生体育社团和6个教职工体育协会开展健身活动,近年推出常态化公益健身工作坊、校园健身跑,受到师生热捧。
体育学院承担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管理,现有综合体育馆2座、游泳馆1座、综合运动场1块、足球场2块、室外田径场2片和篮球、排球、网球场、攀岩场等若干健身场地设施,总面积10万余平米(体育场馆新校区体育场馆建设正在筹划中)。学院坚持推进智慧化场馆管理,面向师生提供有温度的服务。
学校作为教育部直属高等工业学校体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质测试同盟副理事长单位,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单位,体育学院保持了同兄弟高校体育部门的密切联系。2014年,受湖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承建湖南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管理中心,由体育学院负责。
面向未来,学院坚持“育人为本,体育为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铸魂塑体、乐练尚强”为文化引领,致力于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协调发展,努力创建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学院,不断为培养经世致用的领军人才和推进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可追溯到1929年成立的湖南大学中国文学系,杨树达、曾运乾、马宗霍、骆鸿凯、谭丕模等著名文史学者曾在此弘文励教,培养了郭晋稀、郭锡良、王显等优秀学生,在国内外高校中享有盛誉。新世纪初,湖南大学接续中断多年的中文专业办学传统,2001年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恢复招生,2002年正式挂牌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05 年获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准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2010、2013年先后获增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21年获批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南省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2022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目前有教职工50人,其中专任教师44人,包括教授和副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9人。拥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1人、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学者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1人,“芙蓉学者”特聘教授1人。著名作家韩少功2018年受聘为学院特聘教授,主持“文学名家走进千年学府”系列高端文化品牌活动。学院现设有六个教研室和三个教育教学中心,分别是中国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教研室,写作与表达教学中心、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学科教学(语文)教育中心。
2019年,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湖南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与岳麓书院合办“湖南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2018年,“湖南省海外中国学研究中心”获批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湖南大学中国全民阅读研究中心”获批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2023年,“湖南省新时代文艺研究中心”获批湖南省文艺联合会基地。目前有湖南省屈原学会、湖南大学辞赋研究所、影视文学与文化研究所等省校级学会和研究机构。
学院的国际文化与学术交流活跃。与韩国汉阳大学、外国语大学等多所海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聘请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知名汉学家担任客座教授。迄今为止,已有近百名学生毕业后进入海外名校留学深造,近五年每年均有二十余名学生通过国家汉办选派到全球各大洲担任汉语国际教育志愿者。
学院简介
化学化工学院有逾百年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8年岳麓书院改制设湖南高等实业学堂所开设的分析化学课程,是湖南大学办学历史最长的学院之一。1926年,湖南大学正式定名即成立化学系,1946年成立化学工程系,1961年成立化学化工系,1996年成立化学化工学院。目前学院共设有4个系和1个中心:化学系、化工系、应化系、化学生物学与分子医学系、化学化工实验中心。学院在4个专业招收本科学生: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生物学专业,2022年开始招收化学强基班 。化学专业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9年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应用化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220余人,其中教授109人,副教授52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各类人才54人。
学院化学学科是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是“985工程”一类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院化学学科位列全国前10%(A-类),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评B类。化学学科ESI排名57(2023年7月数据),进入全球前5‱和TOP100。学院2018年入选首批全国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020年入选湖南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学院的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均为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分析化学为国家重点学科与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学院设立有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含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二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含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生物化工、应用化学5个二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点。学院每年招收310余名本科生、250余名硕士研究生和140余名博士研究生,在籍学生2400余人,其中研究生1300余人,本科生1100余人。学院化学专业2012年获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
学院建有“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与生命分析化学”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化学生物学”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先进催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生物纳米与分子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化石能源低碳化高效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新能源重点实验室、核酸适配体湖南省工程实验室、石墨烯材料与器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二维材料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生物大分子化学生物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分子科学与生物医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分子模拟中心、湖南省化学与分子医学协同创新中心等重要研究机构。
学院每年都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与面上项目、国家重大军工项目。近年来年均发表SCI源刊物论文500多篇,篇均被引36次;年申请国家专利数十项,现保有专利417项。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5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
学院拥有国家理科(化学)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工科(化学)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级基础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南大学-巴陵石化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和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化学)五大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曾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分析化学》、《DNA纳米探针的制备及检测活细胞内肿瘤相关mRNA虚拟仿真实验》、《分析化学(1)》、《基础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化工设计》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分析化学(1)》获评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实验》等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 化学与能源》被评为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分析化学课程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基础化学实验》、《有机分析》、《化工设计》等6门教材被评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其中《有机化学》和《基础化学实验》教材被评为国家精品教材,《化工设计》教材被评为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化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了理科试验班和化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开设了卓越工程师班,学院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高校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并联合知名企业建立了实习与就业基地,为学生的深造、留学和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创新型、宽视野、负责任的可持续发展人才是学院一直以来的人才培养目标。
建成具有理工融合特色和先进学院文化的国内一流水平的化学化工学院是学院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学院学术氛围浓厚,学术环境和谐自由,科研与实践教学支撑条件优越,是广大有志青年学习深造和科学研究的理想之地。学院的人才培养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数十年来学院培养的毕业生遍布四海,许多优秀学子已经成为知名学者和各行业的精英骨干,为化学化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4月更新)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材料学科起源于1903年开办的湖南高等实业学堂的矿科,1943 年国立湖南大学矿冶学部开始招收研究生,1958年设立硅酸盐、铸造、金属防腐、金属物理专业。1986年获材料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1年设立博士后流动站,201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入选国家“军用关键材料”、“军用能源技术”国防特色学科,材料学科是湖南省重点学科;学院设有先进材料制备技术(国防)、微纳结构物理与应用技术、先进炭材料及应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集成光电材料与器件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湖南省清洁能源材料及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等8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及5个工程技术中心;拥有国内外先进的高分辨电镜原子成像技术平台。在光电信息材料与集成器件、先进原子成像技术、先进炭材料、计算材料学等领域优势突出、特色鲜明。2008 年起本学科ESI 排名进入全球前1%,2021年进入前1‰,最新排名为80位。培养了以李薰(中科院学部委员)、李元元(中国工程院院士)、成会明(中国科学院院士)、刘伟雄(少将)等为代表的一批杰出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具有一支年龄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任教师队伍,目前共有专任教师117人,全职在岗教授62人,湖南大学岳麓学者49人,具备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99%,具备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比例为61%。2018年,学院获批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全国50个)。
材料学科方向涵盖电子显微学表征及微观结构调控技术、先进炭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电子与新能源材料、轻量化材料成形技术、高性能结构与功能陶瓷、材料计算与设计、光电信息材料与集成器件等。近五年,承担国家重大军工“一条龙”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重大仪器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防军工重大专项等各类科研项目500余项,总科研到账经费超过3.1亿元;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0余篇,其中被SCI收录800余篇,ESI高被引论文40余篇,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其他部省级科技奖励10余项。近五年学院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5项。
学院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两个本科专业,现有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1300余人。学院以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胜任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管理和教学工作的高层次精英人才为目标。近三年来学生就业率达98.5%以上。
学院对外学术交流活跃,开设有供校内外学者专家交流的常态化学术平台“研究论坛”;近年来师生多人次在欧美、中、加、澳、日等地召开的各类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主题报告和特邀报告。已主持完成了多项科技部重大、重点国际合作项目。
学院充分发挥本学科办学历史悠久、社会资源丰富等方面的优势,始终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技术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
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山湖南大学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610 88821727 传真:0731-88823554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内设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保密学院和湘江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科学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入选教育部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博士授权点;三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本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为国家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湖南省重点学科,计算机系统结构为国家国防特色学科。
学院依托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搭建教学科研平台,拥有1个国家“111计划”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3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湖南省工程技术中心、1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做中学”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湖南省“信息类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湖南省示范性基础实验室“信息技术基础实验中心”。
学院学术水平稳步提升,科研成果日渐丰硕。计算机科学跻身ESI全球前1%。近年牵头主持重点研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6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100多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00多篇,获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2019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近3年年均科研经费超过1.5亿元。并与IBM、微软、华为、百度、腾讯、东华软件、360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紧密合作。
学院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以“培养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国际化能力”为目标,以“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准则,强化专业内涵,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多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五个专业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CCF-CSP认证最佳合作奖并任常任委员单位。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坐落于苍翠拱卫的岳麓山畔,毗邻传承千年中华文脉的岳麓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商学”之美誉。1911年,学院前身——湖南商业教员讲习所成立,首倡商科分立引领中华风尚。1926年,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和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公立商业专门学校在岳麓书院的基础上联合办学,定名湖南大学。1946年,全国唯一的国立商学院并入湖南大学,成立湖南大学商学院,成为当时全国重要的商学教育基地之一。
学院目前设有管理科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会计、财务管理等6个系7个专业。拥有管理科学研究院、数字社会与区块链研究院等15个跨学科研究机构等创新团队。学院下设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及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会计硕士(MPAcc)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建成了完备的从学士到博士三级人才培养体系。110多年来,湖大商学为中国社会发展,培育过毛泽东、谢觉哉、彭璜、易礼容、甘泗淇等一大批优秀人才。
近年来,工商管理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优化布局,凝练方向,突出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上升,学科整体实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连续三届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工商管理学科在第三轮、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分列第12和前10%(A–)。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均迈上新台阶,并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建设学科。2021年6月,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6个专业,进入软科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名A类专业(全国前10%)或A+专业榜单(全国前2%),全部获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经济与商学、社会科学总论学科再次跻身ESI全球前1%学科;继通过AACSB国际认证后,第三次获得5年满额AMBA国际认证,并成功进入EQUIS国际认证最后环节。
学院将继续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加强商科建设和特色发展,做精本科教育,创新教学模式,不断提升新时代经世致用商学领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商学院。
湖南大学医学学科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8年湖南大学前身之一的湖南优级师范学堂设立的博物预科。2020年6月,湖南大学为加速生命医学学科发展,成立生命医学交叉研究院。研究院以发展生命医学学科为中心,以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为主线,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健康湖南建设需要,推动基础医学、药学学科跨越式发展,为学校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实的学科支撑与人才保障。
研究院一期投入了3.2万平方米的教学科研大楼,打造了一流公共实验平台和生命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学校现有生物医学与生命分析化学国家示范性国际合作基地、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核酸适配体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抗癌靶向蛋白药物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化学与分子医学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多个高水平研究中心也为生命医学科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条件支撑。
研究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集聚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队伍。研究院实施PI负责制,给予课题/项目责任人充分学术自主权。
研究院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注重硕士、博士的培养衔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目前已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研究院将发挥学校多学科交叉和人才聚集优势,聚焦于创新型生命医学前沿基础和交叉研究,鼓励支持开拓性、系统性的科学探索,打造一流的生命医学研究中心。真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学者加入我们的行列,实现共同的梦想。
俞汝勤、姚守拙、钟志华、周绪红、丁荣军、谭蔚泓、陈政清、罗安、王耀南
马克俭、张泽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选拔一批在化学学科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经世致用后备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开拓性科学研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数学、物理、信息学)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专业:化学
(二)计划:以“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考生选考科目须与下表要求一致:
招生专业 | “3+3”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3+1+2”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传统高考省份科类 |
化学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理科 |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时间:4月8日12:00至4月28日12:00。
方式: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2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确认
6月12日至18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学校考核确认,并上传考试诚信承诺书。
(四)入围校测办法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数6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名单,高考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优先确定入围名单。符合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入围我校考核名单,不占用招生计划6倍的名额。
(五)学校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准考证。
1.专业综合测试
测试为面试。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
2.身体素质测试
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2个项目。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身体素质测试为合格性考试,不计入学校考核综合成绩。身体素质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身体素质测试考生不予录取。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因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身体素质测试合格。
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3.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成绩折算均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六)录取办法
专业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对于第一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专业综合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专业综合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综合成绩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划定相应分数线为准)。
7月5日前,我校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围绕我校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总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实施动态考核进出机制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卓越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配备一流师资力量,营造优良育人环境。全程采用“导师制”,聘用高层次人才担任“生活导师”“学业导师”“科研导师”“任课教师”,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资力量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引领作用。
构建互动教学模式,传承思辨创新能力。全程实施“小班化”,依托多形态教学资源和科研项目,实施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和综合素质提升,激发学生科研创新动能。
强化中心学科地位,筑牢科学基础知识。在课程设计及专业培养各环节,强化中心学科地位,打破学科壁垒,融入多学科交叉前沿新兴内容,构建“博”“厚”共筑、“博”“专”兼顾知识结构体系。
强化多元协同培养,拓展国际学术视野。设置专项学术活动资助基金,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到国(境)外进行访学、科研训练、学业竞赛、学术会议等,充分提高学生国际竞争力。
五、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六、其他说明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办理有关事项。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事务,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活动。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对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 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法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行政管理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英语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汉语言文学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土木类 | 理工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机械类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自动化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电子信息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通信工程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确认报名志愿,完成报名申请。上传材料包括:
(一)《湖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该表由报名平台系统生成,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所有报名材料均上传至报名平台系统,考生不需寄送任何材料至我校。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结果,2023年5月底前组织学科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
(二)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确定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机制
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七、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录取资格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30人,申请人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台湾高中毕业生,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语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且其中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含)以上;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二)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我校时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三)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备选考生。备选考生名单将通过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
(二)线上面试
我校将对备选考生进行线上面试,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三)录取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核对确认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由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录取学生的入学录取手续。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汇总通过学测成绩招录的当年所有新生数据,统一转至有关部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五、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六、奖助学金制度
被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
七、监督保障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说明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为一年。
(二)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五)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地址:湖南大学二办公楼301办公室
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主页:http://www.hnu.edu.cn/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2022〕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15人,招生专业目录以联招办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2.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香港高中毕业生,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在2023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4月30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我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要求
最低录取标准为“3、3、3、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以上。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六、奖助学金制度
被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为一年。
(二)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五)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地址:湖南大学二办公楼301办公室
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主页:http://www.hnu.edu.cn/
十、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项目 | 位置/小项 | 计划数 | 文化课单独考试计划数 | 文化课统一考试计划数 | |
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 | 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 | ||||
男子篮球(5人制) | 中锋 | ≤1 | ≤1 | 0 | 0 |
前锋 | ≤2 | 0 | ≤2 | 0 | |
后卫 | ≤2 | ≤1 | ≤1 | 0 | |
田径 | 100米(男) | ≤2 | ≤2 | 0 | 0 |
400米(男) | ≤3 | ≤1 | 0 | ≤2 | |
800米(男) | ≤3 | 0 | ≤1 | ≤2 | |
1500米(男) | ≤3 | 0 | ≤1 | ≤2 | |
400米栏(男) | ≤3 | 0 | ≤1 | ≤2 | |
三级跳远(男) | ≤4 | ≤1 | ≤1 | ≤2 | |
铅球(男) | ≤1 | 0 | ≤1 | 0 | |
十项全能(男) | ≤2 | 0 | ≤1 | ≤1 | |
100米(女) | ≤2 | ≤2 | 0 | 0 | |
400米(女) | ≤4 | 0 | ≤2 | ≤2 | |
800米(女) | ≤3 | ≤1 | 0 | ≤2 | |
100米栏(女) | ≤3 | 0 | ≤1 | ≤2 | |
400米栏(女) | ≤2 | 0 | 0 | ≤2 | |
跳远(女) | ≤3 | 0 | ≤1 | ≤2 | |
七项全能(女) | ≤2 | 0 | ≤1 | ≤1 | |
总计 | ≤45 | ≤9 | ≤14 | ≤22 |
二、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新闻传播学类。
三、报名条件
(一)男子篮球: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
(二)田径:
100米、200米项目报考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其他项目报考考生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从招生计划所列的文化课单独考试、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等三个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报考。
2.每人限报一个具体位置(小项),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其运动小项也须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报考全能项目的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应为全能项目所含项目的等级证书)。
3.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名单中所列考生。
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可查询核验。
5.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8:00至1月13日17:00。
(二)报名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三)上传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主力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团体项目考生提供,须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名字所在页。
(四)报名要求:
1.《湖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中每一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2.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须真实、清晰、完整,否则报名无效。
3.主力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模板见附件。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2月10日17:00前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二)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8:00至2023年2月14日17:00在报名平台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人;3月8日开始自行在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田径项目无需打印。
获得田径项目考核资格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我校认定国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并以报名我校时的项目和位置按测试成绩排序。
获得篮球项目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按照以下方法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三)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与地点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男子篮球 | 3月11日8:00—12:00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2.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考生报到的同时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3.报到须提交材料:
(1)《湖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原件(已签字盖章)
(2)湖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准考证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最高运动等级证书原件
(5)参赛秩序册
(6)相关成绩证明原件
(7)主力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原件(已签字盖章)
(8)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
(四)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与地点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男子篮球 | 3月12日8:00 | 湖南大学体育馆 |
2.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3.湖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3月14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专项测试成绩。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一)报考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二本线类别考生
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各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根据各位置(小项)的招生计划,分类别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名单。
(二)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考生
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各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
对于单独文化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各位置(小项)招生计划,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名单。
(三)合格考生名单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
(四)对于报考类别为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的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报考类别为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的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五)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我校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八、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报名、考试。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校后,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发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2.专项测试咨询受理部门: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731-88822463
3.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九、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外语语种为英语,高中阶段在推荐中学完整就读。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英语 | 30 |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8:00至12月28日17:00
(二)报名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三)上传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中学保送推荐证明材料;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考生本人特长的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湖南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中每一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2.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须真实、清晰、完整,否则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1月2日17:00前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二)网上缴费及确认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3日8:00至2023年1月6日17:00在报名平台上缴费并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报名费:200元/人。
(三)线上面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实行在线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9日09:00
2.测试内容: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口头作文、回答问题三个环节,总分100分,测试最低标准为85分。
(四)资格认定
对达到测试最低标准要求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
(五)公示
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将分别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
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七、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报名、考试。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校后,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发布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本考试是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出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学院 | 专业类(专业)名称 |
---|---|
岳麓书院(托管)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数学学院(托管) | 理科试验班 |
岳麓书院 | 历史学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实验班 ) |
经济学类 | |
数字经济 | |
金融与统计学院 | 金融学 |
保险学 ( 风险管理实验班 ) | |
精算学 | |
统计学类 | |
法学院 | 法学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学院 | 英语 |
英语(语言智能实验班) | |
日语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 | |
数学学院 | 数学类 |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应用物理学 |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强基计划) |
化学类 | |
化学生物学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生物学院 | 生物技术 |
生物医学工程 |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 机械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未来能源与动力创新实验班) | |
智能制造工程 | |
智能车辆工程 | |
工程力学(力学实验班)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自动化 | |
电子信息工程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软件学院、湖南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人工智能班 ) | |
信息安全 | |
通信工程 | |
软件工程 | |
建筑与规划学院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智能土木实验班)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低碳建筑实验班)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电子商务 | |
会计学 |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城市管理 | |
设计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机器人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人工智能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湖南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现公布《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社会责任感强,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及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900名(其中推荐免试硕士生约1900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按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统考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
三、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需按“定向就业”类别填报。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艺术、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城乡规划、文物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申请,详见《湖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五、报名及网上确认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二)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选择湖南省考点的未毕业自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将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至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10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注明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10月25日前将本人《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网上确认要求
1.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查处。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时间及准考证要求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2.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4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①本人《准考证》;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与奖助
(一)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为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一、学术学位 | |
各专业 | 8000 |
二、专业学位 | |
1.经济学类(02) | 14000 |
2.法学类(03) | 10000 |
3.教育学类(04) | 10000 |
4.文学类(05) | 13000 |
5.历史学类(06) | 8000 |
6.工学类(08) | 12000 |
7.管理学类(12) | 14000 |
8.艺术学类(13) | 9000 |
注:文物专业(1451)参照历史学类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1.经济学类(02) | 0251金融 | 30000 |
2.法学类(03) | 0351法律 | 25000 |
3.教育学类(04) | 045101教育管理 | 16000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20000 | |
4.工学类(08) | 085400电子信息 | 30000 |
5.管理学类(12) | 1251工商管理(MBA) | 40000 |
1252公共管理(MPA) | 28000 | |
1253会计 | 30000 | |
1256工程管理 | 36000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 全程270000 |
(二)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宿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给新生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四)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一、招收类别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模板见附件)。
(五)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选择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报考专业等,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点
按教育部安排,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及联络考生等工作。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按所选择的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方式由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专家推荐书(2人推荐)等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 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 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考试
1.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核。
2.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预计将于4月开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一、学术学位 | |
各专业 | 8000 |
二、专业学位 | |
1.经济学类(02) | 14000 |
2.法学类(03) | 10000 |
3.教育类(04) | 10000 |
4.文学类(05) | 13000 |
5.历史学类(06) | 8000 |
6.工学类(08) | 12000 |
7.管理学类(12)(不含MBA) | 14000 |
8.艺术学类(13) | 9000 |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1.经济类(02) | 0251金融 | 30000 |
2.法学类(03) | 0351法律 | 25000 |
3.教育类(04) | 045101教育管理 | 16000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
4.文学类(05) | 0552新闻与传播 | 18000 |
5.管理学类(12) | 1251工商管理(MBA) | 40000 |
1252公共管理(MPA) | 22000 | |
1253会计 | 30000 | |
1256工程管理 | 36000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 全程240000 |
(三)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 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2.“湖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hnu.edu.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3.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4.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网址:http://gra.hnu.edu.cn/
附件
湖南大学报考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考生姓名: 报考学院:
报考学科、专业: 报考导师:
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职称: 推荐人职务:
推荐人所在专业: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以下请推荐人填写:
湖南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一、招生计划
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由研究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只招收在职或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2023年拟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975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0名,详见《湖南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办法》。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请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选择湖南省考点的未毕业自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将满足报名条件(详见四、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生50人。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至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注明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招生20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网上确认:按照各报考点规定完成。
(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考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
八、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九、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十、复试
(一)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三)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与学籍。
十二、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艺术、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十四、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标准: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一、学术学位 | |
各专业 | 8000 |
二、专业学位 | |
1.经济学类(02) | 14000 |
2.法学类(03) | 10000 |
3.教育类(04) | 10000 |
4.文学类(05) | 13000 |
5.历史学类(06) | 8000 |
6.工学类(08) | 12000 |
7.管理学类(12)(不含MBA) | 14000 |
8.艺术学类(13) | 9000 |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1.经济类(02) | 0251金融 | 30000 |
2.法学类(03) | 0351法律 | 25000 |
3.教育类(04) | 045101教育管理 | 16000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
4.文学类(05) | 0552新闻与传播 | 18000 |
5.管理学类(12) | 1251工商管理(MBA) | 40000 |
1252公共管理(MPA) | 22000 | |
1253会计 | 30000 | |
1256工程管理 | 36000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 全程240000 |
(二)研究生奖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五、其他事项
(一)《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而有所变动(增加或减少)。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实行自愿申请制,学校根据现有的宿舍资源,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房源给新生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且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
(五)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u_gra_edu_cn),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六、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首页《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望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招收专业
招收类型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我校所有学术学位和其他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均招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
1.即日起至9月24日前(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已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申请人不需参加预报名。
2.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核办法。申请人根据学院要求参加复试考核。
3.教育部开通“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后,已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和通过预报名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并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学院盖章);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5成绩单等);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事项
1.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在教育部开通“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后,可登录教育部系统进行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
3.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信息。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31-88822856,yzb@hnu.edu.cn
一、录取通知书领取
2023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于2023年7月27日起陆续发至邮局或各招生学院。新生领取方式有两种:(1)本人到学院自取;(2)接收EMS邮件。
收件地址填写为“自取”的新生,可联系所在录取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及地点请提前咨询录取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其余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将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本人所填写的收件地址(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书收件信息的将按照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请各位新生保持手机畅通。
新生可以通过“EMS中国邮政速度物流”小程序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http://www.ems.com.cn)等方式跟踪通知书的投递情况。快递单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考生编号进行查询:
二、录取通知书内容
每位新生收到的材料包括:①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中国银行&湖南大学联名借记卡(含用卡须知等)。
本校应届生、硕博连读生已经办理过联名借记卡,无须重新开卡;部分新生未能成功开卡。开卡失败的新生可在入学报到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前往中国银行湖南大学支行办卡。
未开卡名单详见附件。中国银行湖大支行联系电话:0731-88982975。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新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
2.请各位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所收到的材料,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研招办反映。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已随通知书一并寄出,请该专项计划新生注意查收。
研招办咨询邮箱:yzb@hnu.edu.cn
湖南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望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招收专业
招收类型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我校所有学术学位和其他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均招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
1.即日起至9月24日前(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已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申请人不需参加预报名。
2.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核办法。申请人根据学院要求参加复试考核。
3.教育部开通“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后,已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和通过预报名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并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学院盖章);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5成绩单等);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事项
1.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在教育部开通“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后,可登录教育部系统进行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
3.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信息。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31-88822856,yzb@hnu.edu.cn
湖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一、招收类别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模板见附件)。
(五)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选择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报考专业等,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点
按教育部安排,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及联络考生等工作。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按所选择的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方式由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专家推荐书(2人推荐)等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 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 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考试
1.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核。
2.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预计将于4月开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费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一、学术学位 | |
各专业 | 8000 |
二、专业学位 | |
1.经济学类(02) | 14000 |
2.法学类(03) | 10000 |
3.教育类(04) | 10000 |
4.文学类(05) | 13000 |
5.历史学类(06) | 8000 |
6.工学类(08) | 12000 |
7.管理学类(12)(不含MBA) | 14000 |
8.艺术学类(13) | 9000 |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门类 |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
1.经济类(02) | 0251金融 | 30000 |
2.法学类(03) | 0351法律 | 25000 |
3.教育类(04) | 045101教育管理 | 16000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
4.文学类(05) | 0552新闻与传播 | 18000 |
5.管理学类(12) | 1251工商管理(MBA) | 40000 |
1252公共管理(MPA) | 22000 | |
1253会计 | 30000 | |
1256工程管理 | 36000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 全程240000 |
(三)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 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2.“湖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hnu.edu.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3.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4.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网址:http://gra.hnu.edu.cn/
附件
湖南大学报考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考生姓名: 报考学院:
报考学科、专业: 报考导师:
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职称: 推荐人职务:
推荐人所在专业: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以下请推荐人填写:
2007年6月,为了适应成人继续教育发展,湖南大学决定将原湖南大学网络学院更名为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现任院长为徐少华。
学院全面负责湖南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出国留学培训、成人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
学院现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培训中心、出国留学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历继续教育部5个部门。学院现有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职工71人。按照学校继续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 努力实现湖南大学继续教育的战略转型,加强与市场的对接,将战略重心放在“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在线教育培训资源开发、建设与运营”上, 双轮驱动,积极抢占终身教育产业的制高点,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学院在非学历教育培训方面,充分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优质资源,紧密加强同各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行业合作, 广泛联系校友群体,努力开拓教育培训市场,竭诚为政府、行业单位、团体、提供委托培训、合作培养、高端培训、辅导培训等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和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教育培训服务。推出了覆盖理、工、文、法、经济、管理等学科领域的一系列具有湖南大学特色的精品教育培训课程和培训项目,已形成了多学科、多形式、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办学格局。
2011年,学校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共建中南地区唯一的出国留学培训基地,为广大有出国留学意愿的莘莘学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出国平台和桥梁。2012年12月,学校将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湖南大学出国留学培训基地成建制整体划归学院管理。现招生专业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与会计、管理学、商务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电子系统工程、石油系统工程、环境工程、网络与软件工程、物流管理、医疗管理、艺术设计等20多个专业,已培养了出国留学高级专业人才6000多人,树立了国内知名的国际教育品牌。
2016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我校成为第六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成为国家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于2021年停止招生,继续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金融学、机械电子工程等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的主考职责和义务。
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学生为本,注重质量,提升服务,树立品牌”的办学思路,努力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做贡献。
湖南大学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和“十佳班集体”答辩评选会在天马园区学生活动中心举行,来自各学院的31位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与20个优秀班集体参加答辩,相关职能部处领导和学生班主任代表共同担任评委。
经评选,确定徐万青、程长、黄茜瑛、高光洁、陈鹤一、张乐天、孙安琪、张晟、李裕萱、宋雨瞳、梅炳寅、江文静、张昕然、胡佳璐、彭舒淇、蒋晓艺、刘芳菲、赵蒙蒙、郝心蕾、杨铭共20位同学获校“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车辆工程2004班、新传2101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07班、机器人工程2001班、建筑学2001班、2020级严济慈物理学英才班、会计学2003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02班、财政2001班、信息安全2002班共10个班级获校“十佳班集体”荣誉称号。
此次校优秀学生标兵首次通过公开答辩评选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在学科学习、科研竞赛、体育美育等方面均展现出了独特的个人风采,现场气氛热烈,观众互动性、参与性较高。十佳班集体答辩评选是我校表彰季工作中的传统项目,入围的20个班集体硕果斐然、成绩优异,现场讲演发挥稳定、效果良好。通过答辩评选会产生的优秀学生标兵和十佳班集体将在各个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校学生在择优学习、向优看齐的过程中奋发进取,勇攀高峰。
附:表彰名单
湖南大学2022-2023学年度“校优秀学生标兵”名单
湖南大学2022-2023学年度“十佳班集体”名单
湖南大学-中国移动产业智能联合研究院在湖南大学正式挂牌,标志着产业智能联合研究院正式进入实体化运行阶段,同时也是潇湘实验室校企合作第一个步入实体化运行的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同庆、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共同为研究院挂牌。中国工程院院士、机器人视觉感知与控制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王耀南,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协常委、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陈献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程伟,校党委副书记孙炜等出席有关活动。
双方将在工业视觉、工业人工智能、算力网络等多个关键领域开展科研合作,攻克一批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建设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性项目,将产业智能联合研究院建成全国一流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在工业视觉方面,联合研究院将以行业需求为导向,构建“通用能力底座-能力支撑中台-行业应用”一体化架构,聚焦汽车制造、烟草制造、光伏新能源、玻璃制造、装备制造等5大行业赋能应用,推动相关产业升级。
在工业人工智能方面,将围绕5G机器人通用能力底座开展深入研究,开发具有“精准感知-高效传算-动态规划-协同控制”的能力支撑中台,进而赋能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航空航天、海洋船舶装备制造等行业应用,推动产业升级。
在算力网络方面,将聚焦“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应用领域”全流程,打造面向工业产业智能的异构超算算力网,在机械控制、故障诊断等工业算力网领域拓展应用,包括机器人协同实时控制、流水线故障诊断、动力学模拟等场景。
挂牌后,湖南大学-中国移动产业智能联合研究院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联合研究院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联合研究院章程与管理办法、院领导推荐人选、学术委员会推荐人选、2023年研发计划和预算。
高同庆、段献忠共同为研究院挂牌。
高同庆讲话。
段献忠讲话。
王耀南作联合研究院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陈献春讲话。
孙炜主持。
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现场。